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