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