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4 02:22:51
如果用人单位对车辆进行有偿保管的,车辆发生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免费保管的,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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