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规定如下: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