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