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