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