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6 13:09:21
房屋拆迁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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