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