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是指:(一)重婚的,即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