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三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和刑罚,折抵的刑期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