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未成年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