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02:19:24
协议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借取得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另一方对债务也没有进行确认,那么,该债务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一方个人承担,但夫妻双方仍可以约定共同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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