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期内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