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