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共同犯罪的数额怎样认定

共同实施盗窃的,共同盗窃所得数额即是盗窃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窃的种类不同,认定的数额的方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30 19:39:02

共同实施盗窃的,共同盗窃所得数额即是盗窃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窃的种类不同,认定的数额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如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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