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