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条件有:(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