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