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的,是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