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只要达成合意,就可以进行债权债务转让,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上述法条所提的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如下情形:
1、雇佣、委托、租赁等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2、竞业限制等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
3、担保权、抵押权等从权利独立于主权利进行转让。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两个公司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让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