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