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收取财产,如果收取了押金不退还的,劳动者可以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