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属于行政行为吗

要约不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以订约为目的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就会成立合同。《民法典》第四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2 16:42:46

要约不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以订约为目的的行为。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就会成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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