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哺乳期指女职工生育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是劳动法对于女职工三期保护的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7:02:50

哺乳期指女职工生育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是劳动法对于女职工三期保护的一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对于处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是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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