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二,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