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国有土地使用权维权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电话:XXXX
原告:XXX,男,汉族,1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住址:XXXXXXXXXX。电话:XXXX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确认二原告XXX与被告XXXX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在我们没有参与的情况下,我们的父亲自作主张把属于我们父子三人共同承包的耕地租赁给被告,与被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租赁合同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确认我们父亲与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