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