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