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4 21:37:04
视情况而定,一般是先签合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但是因补偿标准争议未签合同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