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具备拆迁主体资格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6 01:00:57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房屋拆迁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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