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是交通协管员履行劝阻、报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行为工作的文书,交通协管员通过粘贴“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