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