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离婚而涉及房改房屋的归属时,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得该房,不能因一方参加了某一方单位的房改为由,限制另一方对该房屋的请求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