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应届毕业生的实习工资,我国法律中没有进行规定。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来计算。最低工资的组成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计时
法律依据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2、《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