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拖欠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8 00:33:55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