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11:05:46
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新规定: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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