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合同什么情况下可终止

风险代理合同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3 10:19:22

风险代理合同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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