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计算一般从实际入职时起算、至离职时结束;特别值得注意一点:即当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的,原单位的工龄应当合并计算到新单位的工龄之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三十八条至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