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部每月结算一次加班费,部门经理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的《部门加班明细表》交人事部。2、人事部将各部门的加班汇总整理后开具调休单或结算加班费。加班费和调休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