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让保障房指标的合同有效吗

1.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转让协议,经济适用房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公益性和保障性;因此转让此类房屋指标的协议,因违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和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因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3 17:08:25

1.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转让协议,经济适用房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公益性和保障性;因此转让此类房屋指标的协议,因违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和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此属当然无效的合同。
2.单位集资房 购房指标转让协议,自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单位集资建房正式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范围以后,只有两类企业经批准可以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而现实是相关部门已经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此违法集资的任何交易行为因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等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3.小产权房 购房指标转让协议,由于小产权房是建造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此这类房屋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此转让这类房屋指标的协议因违反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但是,因小产权房形成的历史原因比较复杂,不能草率地一律认定无效。
4.商品房购房指标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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