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一般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若有委托代理人,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例如公司名称、经营地址、单位法人姓名等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员工申请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