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网约车新规:1、在车辆处于载客状态时,不得向驾驶员发布其他预约业务信息;2、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31 14:06:43

网约车新规:
1、在车辆处于载客状态时,不得向驾驶员发布其他预约业务信息;
2、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接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服务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
5、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6、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
7、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
8、按照规定使用相关营运设备开展服务,发现设备功能故障、损坏的,应在故障排除后运营;
9、运营时随车携带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运输等证件;
10、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的要求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11、不得将车辆交由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人员运营,不得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运营;
12、不得以网络预约以外的其他方式载客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候客、揽客。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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