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意向书在法律效益上是否可以等于劳动合同

聘用意向书在法律效益上可以等于劳动合同。意向书详细约定了陈某的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期限、工资报酬、工作职责、福利等内容,只要一份文件(不以 “劳动合同”名义出现也行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14:15:56

聘用意向书在法律效益上可以等于劳动合同。意向书详细约定了陈某的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期限、工资报酬、工作职责、福利等内容,只要一份文件(不以 “劳动合同”名义出现也行)具备了上述条款,则应当认定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仅约定了期限、劳动报酬,不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可以视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十条、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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