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4 14:09:43
定金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尚未签订合同前由买方预先支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而“订金”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在司法审判中,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若是“定金”,则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适用定金罚则,简单地说,就是一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订金”,那么无论卖方还是买方违约,收取“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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