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及医保直接结算指的是在参保地省份之外的省市就医。比如在A省b市参保,但到B省d市就医,属于跨省异地就医。同时实现医保网上结算,无需返回参保地人工报销。
第一步先备案。在参保地社保局备案。
备案方式一:亲自到社保局备案。
备案方式二:电话备案。
备案方式三:个别省市还可以支持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自助备案。
第二步选择医保定点医院。若在非定点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第三步选择国家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内的医院。也就是可以在网上进行医保报销费用结算的医院。具体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名单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
查询方式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实时查询。
查询方式二:拨打参保地12333电话查询。
查询方式三:参保地社保局电话咨询。
第四步持社保卡就医。要确保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已在发卡银行激活,激活后才能使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将社保卡提交医院住院办理窗口。医院将通过网上系统对住院费用中的合规报销费用进行在线结算。出院时医院将费用结算完毕后,根据预先缴纳的住院费用和报销费用,计算出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根据费用多少多退少补。完毕后会返还社保卡。医院窗口在费用结清后,将提供住院费用详单和医保报销金额详单。这些是医保报销费用的权威资料,需妥善保管。
若没有社会保障卡,就不能实现费用网上结算,就需要将出院的各种资料带回参保地社保局进行人工报销。
若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排除常见原因(如未激活)后,再与参保地社保局取得联系,以进一步处理,根据参保地社保局要求进行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