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交个人所得税。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及生育津贴的核发,即按下列规定计算:①女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