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民法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18:39:38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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