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民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