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过户时房东反悔怎么维权

如果在买卖合同签订后遭遇毁约,买房人有以下权利:1、要求售房人继续履约2、解除合同,并要求售房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3、要求赔偿买房人已经支付的中介费4、要求售房人返还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23:28:40

如果在买卖合同签订后遭遇毁约,买房人有以下权利:
1、要求售房人继续履约
2、解除合同,并要求售房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要求赔偿买房人已经支付的中介费
4、要求售房人返还双倍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