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的离婚判决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至少要符合二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或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二是执行的文书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3:46:22

债权人以他人的离婚判决为依据请求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至少要符合二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当事人或权利的合法继承人;二是执行的文书必须具有给付财产的内容。显然上述两个条件债权人都不具备。债权人不是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或当事人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没有申请权。因此,债权人不能以离婚判决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